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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止土法炼锌死灰复燃的紧急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本站  发布日期:2007-8-23 0:52:35  点击:

毕市府通〔2007〕10号
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止土法炼锌死灰复燃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地区行署2007年2月11日取缔“两土”紧急会议精神,为彻底取缔土法炼锌,并严防其死灰复燃,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取缔土法炼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取缔土法炼锌工作成效好坏,不仅影响到我市环保治理和生态问题,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基本权益和造成难以恢复性的对基本农田和林地的毁坏,还将直接影响到胡锦涛总书记在贵州工作期间直接关心和支持下创建的试验区形象。国家于去年开始实行的对因存在环保污染和治理问题实行区域性限批的强制性政策,也给我们提出了很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市的取缔土法炼锌工作虽然先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死灰复燃和反弹的压力很大,形势仍十分严峻,绝不容许有半点乐观,思想也绝不容许有丝毫麻痹。各镇乡办事处和市有关工作部门务必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取缔土法炼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修建土法炼锌炉及锌罐窑必须坚决拆除,要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作彻底的取缔,务必在2月15日以前将煤炭、原料、锌罐等全部清场完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经党政一把手签字后报市政府,以便汇总上报行署。
  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把清场工作抓好抓实
  各镇乡办事处要切实按照毕市府通(2007)7号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巡查力度,自2007年2月12日起,实行一日一报工作制度,必须当日内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节假日期间也要作好该项工作的安排,并将工作安排报送市政府,确保巡查工作不间断和每天对工作情况的报送。同时,对各自辖区村委会和社区也要按已经建立的包保责任制度督促其实行相应的报告制度,务必做到盯死看牢,不让任何业主存侥幸心理,消除事态于萌芽之初。
  环保、监察、国土资源、工商、林业、经贸、质监、供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分头把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支持配合乡镇打击一切不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搞好土法炼锌的取缔工作。
  各镇乡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取缔工作落到实处,对取缔工作实行走过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任何一级领导或干部职工,除将果断采取组织措施外,还将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黔纪发[2003]4号)坚决进行严肃追究和处理。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土法炼锌△  取缔△  通知           
报:行署
送:市委、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1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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