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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OO八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汤 玫  发布日期:2008-8-29 17:44:58  点击:

毕市府发〔2008〕16号

关于做好二OO八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广大毕业生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毕业生就业形势,就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形势,积极稳定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2008年,毕节市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接近2000人,这些毕业生是我市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有生力量之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首先,全市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及高校毕业生要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在不断发展壮大,给高校毕业生提供了一定的就业空间,也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打造了较好的平台。高校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正确处理好个人志愿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物质利益与事业发展的关系,自觉服从就业政策。

其次,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第一线就业,到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和非公用制企业就业,积极投身到市场经济大潮中去创业,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要积极吸收毕业生就业。到非公用制企业、乡镇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个人档案可存放在人事部门的人才中心,毕业生在培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出国出境考察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可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办的各类实体,在办理相关证照和经营活动中,有关管理部门要提供优质服务,按政策减免各种规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真正建立起“市场引导,政府调控,人尽其才,充实基层”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努力做好人才结构调整和人才储备工作。

再次,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做好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锻炼。

由于我市面临“两基”国检,目前教师缺编较大,教师数量是国检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2008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仍然向教育系统倾斜。

二、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优聘用的相关政策措施

(一)招考数量和范围

2008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具体措施如下:

拟考聘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40名,特招重点大学(一本)的一本毕业生30名(以入学时为准),师范类大专毕业生380名,中师生34名,补录去年的16名,今年已招聘的特岗教师69名,特殊专业人才30名(招考办法及时间另定),共计招聘大中专毕业生799名。

重点大学(一本)的一本毕业生(户籍不限)聘用到城区中学任教,其余毕业生聘用到镇乡缺编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相关政策措施

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首先通过考试录足名额,然后按分数排序选岗。

2、招考对象为已到我市报到的毕节市籍2008届师范类大学本科、师范类大专、中师毕业生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2007届未聘用的高校师范类本科、大专、中师毕业生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报考人员按本科、大专、中师三个类别,每个类别按学科(本科、大专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音乐、美术、计算机、体育13个学科,中师分为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参加考试,考试入围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公示。

4、所设岗位也按学历层次和学科分别设置,设岗总数与考试入围人数相等。入围对象分别按学历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相应岗位,在规定时限内不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5、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决定成立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雷先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谢平贵(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邓俊波(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燕金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史学贵(市教育局局长)

江晓燕(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世黔(市编委办主任)

兰群华(市公安局政委)

聂祥华(市财政局局长)

杨华彦(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爱周(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史学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华彦同志、张爱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事  毕业生△  就业  意见                      

报:行署

送:市委、人大、政协、纪委、市委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

    法院、检察院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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